重庆金凤电子信息产业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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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金凤电子信息产业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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园区简介

  重庆金凤电子信息产业园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,重庆国家级高新区重点打造的笔记本电脑配套产业基地,地处工业强区九龙坡区的金凤镇,是重庆城市副中心之一西永组团的重要组成部份。
 
  园区一期规划面积5.89平方公里,近期用地1.5平方公里。有着明显的交通物流、产业配套、生活配套、人力资源及优惠政策优势。
 
  园区发展定位:重庆笔记本电脑基地拓展区和核心配套区;重庆消费及汽车电子生产基地;西永组团现代城市功能区。
 
  未来十年,是重庆金凤电子信息产业园成长的关键时期,预计到2012年,园区产业总产值将达到200亿元;2015年,总产值达到650亿元;2020年,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。

地理优势

  园区内及周边公路、铁路、水运、航空便捷发达,交通网络立体快速、优势明显。
 
  公路:金曾路纵贯南北,中环快速路、金含路、外环高速、渝隧高速在外围成网。
 
  铁路:成渝城际快速铁路和重庆轨道交通12号线在园区交汇,距全国十八个最大集装箱货运站之一的团结村集装箱中心站仅8公里,距重庆火车西站10公里,距规划建设中的白市驿、黄谦两大铁路枢纽分别为9公里和25公里。
 
  水运:距长江上游最大的深水货运水陆联运码头九龙港24公里,距黄谦港25公里、寸滩港30公里。
 
  航空:距重庆江北国际机场37公里,车程不足40分钟。

招商产业

  园区总体规划面积11.97平方公里,主要由电子信息产业1区、电子信息产业2区、电子信息产业3区、碳产业区、高技术服务产业区和城市功能区六大片区组成。其中笔电产业园是重庆市打造笔记本电脑产业“一区十园七基地”中唯一和西永微电园零距离的配套园区。碳产业区依托重庆墨希科技有限公司、同方股份和中科院重庆绿色智能研究院,重点发展石墨烯在触控面板、电子散热、LED、电池、电子元器件等领域的应用。
 
  园区现有企业160余家, 2015年已跨入百亿级工业园区,预计2020年实现千亿级工业园区。现有墨希科技、中显智能、莱斯康、亮晶晶、台晶电子等70多家企业投产。初步形成了碳产业、笔电关键零部件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重要产业集群。
 

周边配套

  园区现已完成一期标准厂房10万平方米;配套宿舍食堂9万平方米、服务中心8500平方米、高铁以北配套道路工程4000米、金曾路北段拓宽及绿化工程等重点项目。
 
  10千伏供电开闭所和水、电、气、通讯、下排等综合管网21640米建成投运,综合配套体系初步形成。隆迪塑业、台晶电子等6家工业企业自建厂房开工建设。

政策优惠

  一、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 
 
  (一)国债利息收入; 
 
  (二)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、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; 
 
  (三)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、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、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、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; 
 
  (四)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。 
 
  政策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二十六条 
 
  二、企业的下列所得,可以免征、减征企业所得税 
 
  (一)从事农、林、牧、渔业项目的所得; 
 
  (二)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; 
 
  (三)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、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; 
 
  (四)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; 
 
  (五)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。 
 
  政策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二十七条 
 
  三、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,减按20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。 
 
  政策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二十八条 
 
  四、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,减按15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。 
 
  政策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二十八条 
 
  五、企业的下列支出,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 
 
  (一)开发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; 
 
  (二)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。 
 
  政策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三十条 
 
  六、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,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。 
 
  政策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三十一条 
 
  七、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,确需加速折旧的,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。 
 
  政策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三十二条 
 
  八、企业综合利用资源,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,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。
 
  政策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三十三条 
 
  九、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、节能节水、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,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。 
 
  政策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三十四条

其他相关

  获得荣誉
 
  2011年2月18日
 
  重庆金凤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建设指挥部,在九龙坡区二0一0年度建设项目推进工作中,成绩显著,被评为:先进集体。
 
  2011年4月18日
 
  重庆金凤电子信息产业园,在九龙坡区2010年度机关效能考核中,荣获第一名。
 
  2011年4月28日
 
  重庆高新区金凤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,在九龙坡区举办的“九龙先锋”活动中,荣获“九龙先锋集体”奖。
 
  2011年12月30日
 
  重庆高新区,在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重庆市笔记本电脑配套产业发展及物流先进单位的通报》(渝办发【2011】378号)中,荣获“2011年度重庆市笔记本电脑配套产业发展先进单位”,对为此作出突出贡献的金凤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,高新区管委会主任石继东提出表彰。
 
  2012年2月28日
 
  重庆高新区金凤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一期标准厂房,在“九龙坡区2011年区级重点项目年度考核”中,成绩显著,被评为:优秀。
 
  2012年2月29日
 
  重庆高新区金凤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,在高新区管委会“高新区2011年度工作先进集体”表彰工作中,荣获“高新区2011年度工作先进集体”。
 
  在"高新区2011年度专项工作先进单位"表彰工作中,荣获“高新区2011年产业发展工作”先进单位和“高新区2011年对外开放及招商引资工作”先进单位。
 
  在“高新区2011年度目标考核”工作中,荣获“一等奖”。
 
  2012年3月6日
 
  重庆高新区金凤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,在九龙坡区人民政府2011年度项目建设推进工作中,成绩显著,被评为:先进集体。

园区风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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